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就业见习人员 20 名。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青年见习人员20名,其中护理人员14名、康复技术专业技术人员4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2名。岗位条件详见附件《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26年度青年见习人员招聘岗位计划》。
二、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 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 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年龄在 16周岁-24 岁之间,出生日期须在 2002年 10月30 日至 2011 年 10月29日范围内,起止日期均包含在内,最终以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人员;
3.不符合我省就业见习人员条件的人员;
4. 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 2026 年 10月21日 — 11月10 日 (08:30-11:30;14:30-17:00)。
地点 :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东瓜院区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楚雄市东瓜街道东盛西路857号)。
(二)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 小 1 寸蓝色底板彩色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 1 张;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上);
3.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初始学历);
4. 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材料,如《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和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青年见习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原件(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并在本人签字处签字),报名表见附件。
6.《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办理流程:户口所在地人社局办理或微信小程序“就业彩云南”一就业创业证。
7.无经商办企业证明:个人登录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进入“其他运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查验并截图。
(三)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 准确、 完整。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将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 一律取消考核或见习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考试当天,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现场确认后参加考试。
四、考试考核
符合报名条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核。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免考笔试, 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考试考核方式根据参加考核人数情况确定。 参加考核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 3:1 及以上,则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 1:2 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 ),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 3:1 的则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以招聘专业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 专业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相关知识为主。笔试总分为 100 分, 60 分 (含 60 分) 以上为合格, 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 2 小时内在“医院公告栏”公示。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总分为 100 分,由面试考官打分之后,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算出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面试者的最后得分, 面试成绩 70分(含 70 分) 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总成绩。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组织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五、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候选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评估。 若考察结果不合格,将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 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等因素,经院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情况将在单位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名单一经发布, 将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聘用后, 由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见习协议》, 办理用工手续。
(一) 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就业见习协议》,并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若见习生落实工作单位,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见习协议,但累计见习时间不得少于3 个月 。
(三)见习期间,单位按月向见习生发放见习生活补助 (含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意外伤害险),标准为本科生2500元/月 、硕士研究生 3600元/月。
(四)节假日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一)楚雄州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本次招录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三)应聘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对遵守职业操守、考官工作纪律和保密相关规定等作出承诺,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若有在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影响招录公平、 公正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 0878-3106551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 0878-3397100(楚雄州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26年度青年见习人员招聘岗位计划
2.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青年见习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件2.楚雄州妇幼保健院青年见习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